楚襄王问于宋玉曰:“先生其有遗行与?
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!
”宋玉对曰:“唯,然,有之!
愿大王宽其罪,使得毕其辞。
客有歌于郢中者,其始曰《下里》、《巴人》,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。
其为《阳阿》、《薤露》,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。
其为《阳春》、《白雪》,国中有属而和者,不过数十人。
引商刻羽,杂以流徵,国中属而和者,不过数人而已。
是其曲弥高,其和弥寡。
故鸟有凤而鱼有鲲。
凤皇上击九千里,绝云霓,负苍天,足乱浮云,翱翔乎杳冥之上。
夫蕃篱之鷃,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?
鲲鱼朝发昆仑之墟,暴鬐于碣石,暮宿于孟诸。
夫尺泽之鲵,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?
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,士亦有之。
夫圣人瑰意琦行,超然独处,世俗之民,又安知臣之所为哉?
”
晋侯合诸侯于扈,平宋也。
于是晋侯不见郑伯,以为贰于楚也。
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。
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,敝邑以侯宣多之难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,十一月,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
十二年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。
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,以蒇陈事。
十五年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
往年正月,烛之武往朝夷也。
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
以陈蔡之密迩于楚,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
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
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见于君,夷与孤之二三臣,相及于绛。
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。
今大国曰:‘尔未逞吾志。
’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
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身其余几?
’又曰:‘鹿死不择音。
’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;
不德,则其鹿也。
铤而走险,急何能择?
命之罔极,亦知亡矣。
将悉敝赋以待于鯈,唯执事命之。
文公二年,朝于齐;
四年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。
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,岂有罪也?
大国若弗图,无所逃命。
” 晋巩朔行成于郑,赵穿、公婿池为质焉。
春,公将如棠观鱼者。
臧僖伯谏曰:“凡物不足以讲大事,其材不足以备器用,则君不举焉。
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。
故讲事以度轨量,谓之‘轨’;
取材以章物采,谓之‘物’。
不轨不物,谓之乱政。
乱政亟行,所以败也。
故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农隙以讲事也。
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,归而饮至,以数军实。
昭文章,明贵贱,辨等列,顺少长,习威仪也。
鸟兽之肉不登于俎,皮革、齿牙、骨角、毛羽不登于器,则君不射,古之制也。
若夫山林川泽之实,器用之资,皂隶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
”公曰:“吾将略地焉。
”遂往,陈鱼而观之。
僖伯称疾不从。
书曰:“公矢鱼与棠。
”非礼也,且言远地也。
王孙圉聘于晋,定公飨之。
赵简子鸣玉以相,问于王孙圉曰:“楚之白珩犹在乎?
”对曰:“然。
”简子曰:“其为宝也,几何矣?
”曰:“未尝为宝。
楚之所宝者,曰观射父,能作训辞,以行事于诸侯,使无以寡君为口实。
又有左史倚相,能道训典,以叙百物,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,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;
又能上下说于鬼神,顺道其欲恶,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。
又有薮曰云,连徒洲,金、木、竹、箭之所生也,龟、珠、角、齿、皮、革、羽、毛,所以备赋,以戒不虞者也;
所以共币帛,以宾享于诸侯者也。
若诸侯之好币具,而导之以训辞,有不虞之备,而皇神相之,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,而国民保焉。
此楚国之宝也。
若夫白珩,先王之玩也,何宝之焉?
”“圉闻国之宝,六而已:圣能制议百物,以辅相国家,则宝之;
玉足以庇荫嘉谷,使无水旱之灾,则宝之;
龟足以宪臧否,则宝之;
珠足以御火灾,则宝之;
金足以御兵乱,则宝之;
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,则宝之。
若夫哗嚣之美,楚虽蛮夷,不能宝也。
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