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汉用陈平计,间疏楚君臣,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,稍夺其权。

    增大怒曰:“天下事大定矣,君王自为之,愿赐骸骨,归卒伍。

    ”未至彭城,疽发背,死。

    苏子曰:“增之去,善矣。

    不去,羽必杀增。

    独恨其不早尔。

    ”然则当以何事去?

    增劝羽杀沛公,羽不听,终以此失天下,当以是去耶?

    曰:“否。

    增之欲杀沛公,人臣之分也;

    羽之不杀,犹有君人之度也。

    增曷为以此去哉?

    《易》曰:‘知几其神乎!

    ’《诗》曰:‘如彼雨雪,先集为霰。

    ’增之去,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。

    ”陈涉之得民也,以项燕。

    项氏之兴也,以立楚怀王孙心;

    而诸侯之叛之也,以弑义帝。

    且义帝之立,增为谋主矣。

    义帝之存亡,岂独为楚之盛衰,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;

    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。

    羽之杀卿子冠军也,是弑义帝之兆也。

    其弑义帝,则疑增之本也,岂必待陈平哉?

    物必先腐也,而后虫生之;

    人必先疑也,而后谗入之。

    陈平虽智,安能间无疑之主哉?

    吾尝论义帝,天下之贤主也。

    独遣沛公入关,而不遣项羽;

    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,而擢为上将,不贤而能如是乎?

    羽既矫杀卿子冠军,义帝必不能堪,非羽弑帝,则帝杀羽,不待智者而后知也。

    增始劝项梁立义帝,诸侯以此服从。

    中道而弑之,非增之意也。

    夫岂独非其意,将必力争而不听也。

    不用其言,而杀其所立,羽之疑增必自此始矣。

    方羽杀卿子冠军,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,君臣之分未定也。

    为增计者,力能诛羽则诛之,不能则去之,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?

    增年七十,合则留,不合即去,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,而欲依羽以成功名,陋矣!

    虽然,增,高帝之所畏也;

    增不去,项羽不亡。

    亦人杰也哉!

  •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,士以故归之,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。嗟乎!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,岂足以言得士?不然,擅齐之强,得一士焉,宜可以南面而制秦,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?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,此士之所以不至也。

  • 为将之道,当先治心。

   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,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,然后可以制利害,可以待敌。

    凡兵上义;

    不义,虽利勿动。

    非一动之为利害,而他日将有所不可措手足也。

    夫惟义可以怒士,士以义怒,可与百战。

    凡战之道,未战养其财,将战养其力,既战养其气,既胜养其心。

    谨烽燧,严斥堠,使耕者无所顾忌,所以养其财;

    丰犒而优游之,所以养其力;

    小胜益急,小挫益厉,所以养其气;

    用人不尽其所欲为,所以养其心。

    故士常蓄其怒、怀其欲而不尽。

    怒不尽则有馀勇,欲不尽则有馀贪。

    故虽并天下,而士不厌兵,此黄帝之所以七十战而兵不殆也。

    不养其心,一战而胜,不可用矣。

    凡将欲智而严,凡士欲愚。

    智则不可测,严则不可犯,故士皆委己而听命,夫安得不愚?

    夫惟士愚,而后可与之皆死。

    凡兵之动,知敌之主,知敌之将,而后可以动于险。

    邓艾缒兵于蜀中,非刘禅之庸,则百万之师可以坐缚,彼固有所侮而动也。

    故古之贤将,能以兵尝敌,而又以敌自尝,故去就可以决。

    凡主将之道,知理而后可以举兵,知势而后可以加兵,知节而后可以用兵。

    知理则不屈,知势则不沮,知节则不穷。

    见小利不动,见小患不避,小利小患,不足以辱吾技也,夫然后有以支大利大患。

    夫惟养技而自爱者,无敌于天下。

    故一忍可以支百勇,一静可以制百动。

    兵有长短,敌我一也。

    敢问:“吾之所长,吾出而用之,彼将不与吾校;

    吾之所短,吾蔽而置之,彼将强与吾角,奈何?

    ”曰:“吾之所短,吾抗而暴之,使之疑而却;

    吾之所长,吾阴而养之,使之狎而堕其中。

    此用长短之术也。

    ”善用兵者,使之无所顾,有所恃。

    无所顾,则知死之不足惜;

    有所恃,则知不至于必败。

    尺箠当猛虎,奋呼而操击;

    徒手遇蜥蜴,变色而却步,人之情也。

    知此者,可以将矣。

    袒裼而案剑,则乌获不敢逼;

    冠胄衣甲,据兵而寝,则童子弯弓杀之矣。

    故善用兵者以形固。

    夫能以形固,则力有馀矣。

  • 先生,汉光武之故人也。

    相尚以道。

    及帝握《赤符》,乘六龙,得圣人之时,臣妾亿兆,天下孰加焉?

    惟先生以节高之。

    既而动星象,归江湖,得圣人之清。

    泥涂轩冕,天下孰加焉?

    惟光武以礼下之。

    在《蛊》之上九,众方有为,而独“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”,先生以之。

    在《屯》之初九,阳德方亨,而能“以贵下贱,大得民也”,光武以之。

    盖先生之心,出乎日月之上;

    光武之量,包乎天地之外。

    微先生,不能成光武之大,微光武,岂能遂先生之高哉?

    而使贪夫廉,懦夫立,是大有功于名教也。

    仲淹来守是邦,始构堂而奠焉,乃复为其后者四家,以奉祠事。

    又从而歌曰∶“云山苍苍,江水泱泱,先生之风,山高水长!

  • 洛阳处天下之中,挟崤渑之阻,当秦陇之襟喉,而赵魏之走集,盖四方必争之地也。

    天下当无事则已,有事,则洛阳先受兵。

    予故尝曰:“洛阳之盛衰,天下治乱之候也。

    ”方唐贞观、开元之间,公卿贵戚开馆列第于东都者,号千有余邸。

    及其乱离,继以五季之酷,其池塘竹树,兵车蹂践,废而为丘墟。

    高亭大榭,烟火焚燎,化而为灰烬,与唐俱灭而共亡,无馀处矣。

    予故尝曰:“园圃之废兴,洛阳盛衰之候也。

    ”且天下之治乱,候于洛阳之盛衰而知;

    洛阳之盛衰,候于园圃之废兴而得。

    则《名园记》之作,予岂徒然哉?

    呜呼!

    公卿大夫方进于朝,放乎一己之私以自为,而忘天下之治忽,欲退享此乐,得乎?

    唐之末路是已。

    (唐之末路是已 一作:矣)

  • 匹夫而为百世师,一言而为天下法。

    是皆有以参天地之化,关盛衰之运,其生也有自来,其逝也有所为。

    故申、吕自岳降,傅说为列星,古今所传,不可诬也。

    孟子曰:“我善养吾浩然之气。

    ”是气也,寓于寻常之中,而塞乎天地之间。

    卒然遇之,则王公失其贵,晋、楚失其富,良、平失其智,贲、育失其勇,仪、秦失其辩。

    是孰使之然哉?

    其必有不依形而立,不恃力而行,不待生而存,不随死而亡者矣。

    故在天为星辰,在地为河岳,幽则为鬼神,而明则复为人。

    此理之常,无足怪者。

    自东汉以来,道丧文弊,异端并起,历唐贞观、开元之盛,辅以房、杜、姚、宋而不能救。

    独韩文公起布衣,谈笑而麾之,天下靡然从公,复归于正,盖三百年于此矣。

    文起八代之衰,而道济天下之溺;

    忠犯人主之怒,而勇夺三军之帅:此岂非参天地,关盛衰,浩然而独存者乎?

    盖尝论天人之辨,以谓人无所不至,惟天不容伪。

    智可以欺王公,不可以欺豚鱼;

    力可以得天下,不可以得匹夫匹妇之心。

    故公之精诚,能开衡山之云,而不能回宪宗之惑;

    能驯鳄鱼之暴,而不能弭皇甫镈、李逢吉之谤;

    能信于南海之民,庙食百世,而不能使其身一日安于朝廷之上。

    盖公之所能者天也,其所不能者人也。

    始潮人未知学,公命进士赵德为之师。

    自是潮之士,皆笃于文行,延及齐民,至于今,号称易治。

    信乎孔子之言,“君子学道则爱人,小人学道则易使”也。

    潮人之事公也,饮食必祭,水旱疾疫,凡有求必祷焉。

    而庙在刺史公堂之后,民以出入为艰。

    前太守欲请诸朝作新庙,不果。

    元佑五年,朝散郎王君涤来守是邦。

    凡所以养士治民者,一以公为师。

    民既悦服,则出令曰:“愿新公庙者,听!

    ”民欢趋之,卜地于州城之南七里,期年而庙成。

    或曰:“公去国万里,而谪于潮,不能一岁而归。

    没而有知,其不眷恋于潮也,审矣。

    ”轼曰:“不然!

    公之神在天下者,如水之在地中,无所往而不在也。

    而潮人独信之深,思之至,焄蒿凄怆,若或见之。

    譬如凿井得泉,而曰水专在是,岂理也哉?

    ”元丰七年,诏拜公昌黎伯,故榜曰:“昌黎伯韩文公之庙。

    ”潮人请书其事于石,因作诗以遗之,使歌以祀公。

    其辞曰:“公昔骑龙白云乡,手抉云汉分天章,天孙为织云锦裳。

    飘然乘风来帝旁,下与浊世扫秕糠。

    西游咸池略扶桑,草木衣被昭回光。

    追逐李、杜参翱翔,汗流籍、湜走且僵,灭没倒影不能望。

    作书抵佛讥君王,要观南海窥衡湘,历舜九嶷吊英、皇。

    祝融先驱海若藏,约束蛟鳄如驱羊。

    钧天无人帝悲伤,讴吟下招遣巫阳。

    犦牲鸡卜羞我觞,於粲荔丹与蕉黄。

    公不少留我涕滂,翩然被发下大荒。

  • 予尝有幽忧之疾,退而闲居,不能治也。

    既而学琴于友人孙道滋,受宫声数引,久而乐之,不知其疾之在体也。

    夫疾,生乎忧者也。

    药之毒者,能攻其疾之聚,不若声之至者,能和其心之所不平。

    心而平,不和者和,则疾之忘也宜哉。

    夫琴之为技小矣,及其至也,大者为宫,细者为羽,操弦骤作,忽然变之,急者凄然以促,缓者舒然以和,如崩崖裂石、高山出泉,而风雨夜至也。

    如怨夫寡妇之叹息,雌雄雍雍之相鸣也。

    其忧深思远,则舜与文王、孔子之遗音也;

    悲愁感愤,则伯奇孤子、屈原忠臣之所叹也。

    喜怒哀乐,动人必深。

    而纯古淡泊,与夫尧舜三代之言语、孔子之文章、《易》之忧患、《诗》之怨刺无以异。

    其能听之以耳,应之以手,取其和者,道其湮郁,写其幽思,则感人之际,亦有至者焉。

    予友杨君,好学有文,累以进士举,不得志。

    及从荫调,为尉于剑浦,区区在东南数千里外.是其心固有不平者。

    且少又多疾,而南方少医药。

    风俗饮食异宜。

    以多疾之体,有不平之心,居异宜之俗,其能郁郁以久乎?然欲平其心以养其疾,于琴亦将有得焉。

    故予作《琴说》以赠其行,且邀道滋酌酒,进琴以为别。

  • 六国破灭,非兵不利 ,战不善,弊在赂秦。赂秦而力亏,破灭之道也。或曰:"六国互丧,率赂秦耶?"曰:"不赂者以赂者丧,盖失强援,不能独完。故曰:'弊在赂秦'也"。

    秦以攻取之外,小则获邑,大则得城。较秦之所得,与战胜而得者,其实百倍;诸侯之所亡,与战败而亡者,其实亦百倍。则秦之所大欲,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战矣。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斩荆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孙视之不甚惜,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后得一夕安寝。起视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则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无厌,奉之弥繁,侵之愈急。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至于颠覆,理固宜然。古人云:“以地事秦,犹抱薪救火,薪不尽,火不灭。”此言得之。

    齐人未尝赂秦,终继五国迁灭,何哉?与嬴而不助五国也。五国既丧,齐亦不免矣。燕赵之君,始有远略,能守其土,义不赂秦。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荆卿为计,始速祸焉。赵尝五战于秦,二败而三胜。后秦击赵者再,李牧连却之。洎牧以谗诛,邯郸为郡,惜其用武而不终也。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,可谓智力孤危,战败而亡,诚不得已。向使三国各爱其地,齐人勿附于秦,刺客不行,良将犹在,则胜负之数,存亡之理,当与秦相较,或未易量。

    呜呼!以赂秦之地,封天下之谋臣,以事秦之心,礼天下之奇才,并力西向,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势,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趋于亡。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!

   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,其势弱于秦,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。苟以天下之大,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国下矣。

  • 自古宦者乱人之国,其源深于女祸。

    女,色而已,宦者之害,非一端也。

    盖其用事也近而习,其为心也专而忍。

    能以小善中人之意,小信固人之心,使人主必信而亲之。

    待其已信,然后惧以祸福而把持之。

    虽有忠臣、硕士列于朝廷,而人主以为去己疏远,不若起居饮食、前后左右之亲可恃也。

    故前后左右者日益亲,而忠臣、硕士日益疏,而人主之势日益孤。

    势孤,则惧祸之心日益切,而把持者日益牢。

    安危出其喜怒,祸患伏于帷闼,则向之所谓可恃者,乃所以为患也。

    患已深而觉之,欲与疏远之臣图左右之亲近,缓之则养祸而益深,急之则挟人主以为质。

    虽有圣智,不能与谋。

    谋之而不可为,为之而不可成,至其甚,则俱伤而两败。

    故其大者亡国,其次亡身,而使奸豪得借以为资而起,至抉其种类,尽杀以快天下之心而后已。

    此前史所载宦者之祸常如此者,非一世也。

    夫为人主者,非欲养祸于内而疏忠臣、硕士于外,盖其渐积而势使之然也。

    夫女色之惑,不幸而不悟,而祸斯及矣。

    使其一悟,捽而去之可也。

    宦者之为祸,虽欲悔悟,而势有不得而去也,唐昭宗之事是已。

    故曰“深于女祸者”,谓此也。

    可不戒哉?

  • 轼每读《诗》至《鸱枭》,读《书》至《君奭》,常窃悲周公之不遇。

    及观《史》,见孔子厄于陈、蔡之间,而弦歌之声不绝,颜渊、仲由之徒相与问答。

    夫子曰: “‘匪兕匪虎,率彼旷野’,吾道非邪,吾何为于此?

    ”颜渊曰:“夫子之道至大,故天下莫能容。

    虽然,不容何病?

    不容然后见君子。

    ”夫子油然而笑曰:“回,使尔多财,吾为尔宰。

    ”夫天下虽不能容,而其徒自足以相乐如此。

    乃今知周公之富贵,有不如夫子之贫贱。

    夫以召公之贤,以管、蔡之亲而不知其心,则周公谁与乐其富贵?而夫子之所与共贫贱者,皆天下之贤才,则亦足与乐矣! 轼七、八岁时,始知读书,闻今天下有欧阳公者,其为人如古孟轲、韩愈之徒;而又有梅公者,从之游,而与之上下其议论。

    其后益壮,始能读其文词,想见其为人,意其飘然脱去世俗之乐,而自乐其乐也。

    方学为对偶声律之文,求斗升之禄,自度无以进见于诸公之间。

    来京师逾年,未尝窥其门。

    今年春,天下之士,群至于礼部,执事与欧阳公实亲试之。

    诚不自意,获在第二。

    既而闻之,执事爱其文,以为有孟轲之风;而欧阳公亦以其能不为世俗之文也而取,是以在此。

    非左右为之先容,非亲旧为之请属,而向之十余年间,闻其名而不得见者,一朝为知己。

    退而思之,人不可以苟富贵,亦不可以徒贫贱。

    有大贤焉而为其徒,则亦足恃矣。

    苟其侥一时之幸,从车骑数十人,使闾巷小民,聚观而赞叹之,亦何以易此乐也。

    《传》曰:“不怨天,不尤人。

    ”盖“优哉游哉,可以卒岁”。

    执事名满天下,而位不过五品。

    其容色温然而不怒,其文章宽厚敦朴而无怨言,此必有所乐乎斯道也。

    轼愿与闻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