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七月,公会齐侯、郑伯伐许。
庚辰,傅于许。
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,子都自下射之,颠。
瑕叔盈又以蝥弧登,周麾而呼曰:“君登矣!
”郑师毕登。
壬午,遂入许。
许庄公奔卫。
齐侯以许让公。
公曰:“君谓许不共,故从君讨之。
许既伏其罪矣。
虽君有命,寡人弗敢与闻。
”乃与郑人。
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,曰:“天祸许国,鬼神实不逞于许君,而假手于我寡人,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,其敢以许自为功乎?
寡人有弟,不能和协,而使糊其口于四方,其况能久有许乎?
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,吾将使获也佐吾子。
若寡人得没于地,天其以礼悔祸于许,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,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,如旧昏媾,其能降以相从也。
无滋他族实逼处此,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。
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,而况能禋祀许乎?
寡人之使吾子处此,不惟许国之为,亦聊以固吾圉也。
”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,曰:“凡而器用财贿,无置于许。
我死,乃亟去之!
吾先君新邑于此,王室而既卑矣,周之子孙日失其序。
夫许,大岳之胤也。
天而既厌周德矣,吾其能与许争乎?
”君子谓郑庄公“于是乎有礼。
礼,经国家,定社稷,序民人,利后嗣者也。
许,无刑而伐之,服而舍之,度德而处之,量力而行之,相时而动,无累后人,可谓知礼矣。
”(序民人 一作:序人民)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。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!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