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雨过横塘水满堤,乱山高下路东西。

    一番桃李花开尽,惟有青青草色齐。

  • 乱条犹未变初黄,倚得东风势便狂。

    解把飞花蒙日月,不知天地有清霜。

  • 巩顿首再拜,舍人先生:去秋人还,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。

    反复观诵,感与惭并。

    夫铭志之著于世,义近于史,而亦有与史异者。

    盖史之于善恶,无所不书,而铭者,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,惧后世之不知,则必铭而见之。

    或纳于庙,或存于墓,一也。

    苟其人之恶,则于铭乎何有?

    此其所以与史异也。

    其辞之作,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,生者得致其严。

    而善人喜于见传,则勇于自立;

    恶人无有所纪,则以愧而惧。

    至于通材达识,义烈节士,嘉言善状,皆见于篇,则足为后法。

    警劝之道,非近乎史,其将安近?

    及世之衰,为人之子孙者,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。

    故虽恶人,皆务勒铭,以夸后世。

    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,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,书其恶焉,则人情之所不得,于是乎铭始不实。

    后之作铭者,常观其人。

    苟托之非人,则书之非公与是,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。

    故千百年来,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,莫不有铭,而传者盖少。

    其故非他,托之非人,书之非公与是故也。

   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?

    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,无以为也。

    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,则不受而铭之,于众人则能辨焉。

    而人之行,有情善而迹非,有意奸而外淑,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,有实大于名,有名侈于实。

    犹之用人,非畜道德者,恶能辨之不惑,议之不徇?

    不惑不徇,则公且是矣。

    而其辞之不工,则世犹不传,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。

    故曰,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,岂非然哉!

   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,虽或并世而有,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。

    其传之难如此,其遇之难又如此。

    若先生之道德文章,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。

    先祖之言行卓卓,幸遇而得铭,其公与是,其传世行后无疑也。

    而世之学者,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,至其所可感,则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,况其子孙也哉?

    况巩也哉?

    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繇,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。

    其感与报,宜若何而图之?

    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,而先生进之,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,而先生显之,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,其谁不愿进于门?

    潜遁幽抑之士,其谁不有望于世?

    善谁不为,而恶谁不愧以惧?

    为人之父祖者,孰不欲教其子孙?

    为人之子孙者,孰不欲宠荣其父祖?

    此数美者,一归于先生。

    既拜赐之辱,且敢进其所以然。

    所谕世族之次,敢不承教而加详焉?

    愧甚,不宣。

    巩再拜。

  • 赵郡苏轼,余之同年友也。

    自蜀以书至京师遗余,称蜀之士,曰黎生、安生者。

    既而黎生携其文数十万言,安生携其文亦数千言,辱以顾余。

    读其文,诚闳壮隽伟,善反复驰骋,穷尽事理;

    而其材力之放纵,若不可极者也。

    二生固可谓魁奇特起之士,而苏君固可谓善知人者也。

    顷之,黎生补江陵府司法参军。

    将行,请予言以为赠。

    余曰:「余之知生,既得之于心矣,乃将以言相求于外邪?

    」黎生曰:「生与安生之学于斯文,里之人皆笑以为迂阔。

    今求子之言,盖将解惑于里人。

    」余闻之,自顾而笑。

    夫世之迂阔,孰有甚于予乎?

    知信乎古,而不知合乎世;

    知志乎道,而不知同乎俗。

    此余所以困于今而不自知也。

    世之迂阔,孰有甚于予乎?

    今生之迂,特以文不近俗,迂之小者耳,患为笑于里之人。

    若余之迂大矣,使生持吾言而归,且重得罪,庸讵止于笑乎?

    然则若余之于生,将何言哉?

    谓余之迂为善,则其患若此;

    谓为不善,则有以合乎世,必违乎古,有以同乎俗,必离乎道矣。

    生其无急于解里人之惑,则于是焉,必能择而取之。

    遂书以赠二生,并示苏君,以为何如也?

  • 熙宁八年夏,吴越大旱。

    九月,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,前民之未饥,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,民能自食者有几,当廪于官者几人,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,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,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,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,使各书以对,而谨其备。

   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。

    故事,岁廪穷人,当给粟三千石而止。

    公敛富人所输,及僧道士食之羡者,得粟四万八千余石,佐其费。

    使自十月朔,人受粟日一升,幼小半之。

    忧其众相蹂也,使受粟者男女异日,而人受二日之食。

    忧其流亡也,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,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。

    计官为不足用也,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,给其食而任以事。

    不能自食者,有是具也。

    能自食者,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。

    又为之官粟,得五万二千余石,平其价予民。

    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,使籴者自便如受粟。

    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,为工三万八千,计其佣与钱,又与粟再倍之。

    民取息钱者,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,官为责其偿。

    弃男女者,使人得收养之。

    明年春,大疫。

    为病坊,处疾病之无归者。

    募僧二人,属以视医药饮食,令无失所恃。

    凡死者,使在处随收瘗之。

    法,廪穷人尽三月当止,是岁尽五月而止。

    事有非便文者,公一以自任,不以累其属。

    有上请者,或便宜多辄行。

    公于此时,蚤夜惫心力不少懈,事细巨必躬亲。

    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。

    民不幸罹旱疫,得免于转死;

    虽死得无失敛埋,皆公力也。

    是时旱疫被吴越,民饥馑疾疠,死者殆半,灾未有巨于此也。

    天子东向忧劳,州县推布上恩,人人尽其力。

    公所拊循,民尤以为得其依归。

    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,委曲纤悉,无不备者。

    其施虽在越,其仁足以示天下;

    其事虽行于一时,其法足以传后。

    盖灾沴之行,治世不能使之无,而能为之备。

    民病而后图之,与夫先事而为计者,则有间矣;

    不习而有为,与夫素得之者,则有间矣。

    予故采于越,得公所推行,乐为之识其详,岂独以慰越人之思,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,推公之所已试,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,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!

   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,家于衢。

    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,岂弟之实在于身者,此不著。

    著其荒政可师者,以为《越州赵公救灾记》云。

  • 临川之城东,有地隐然而高,以临于溪,曰新城。新城之上,有池洼然而方以长,曰王羲之之墨池者,荀伯子《临川记》云也。羲之尝慕张芝,临池学书,池水尽黑,此为其故迹,岂信然邪?

    方羲之之不可强以仕,而尝极东方,出沧海,以娱其意于山水之间;岂其徜徉肆恣,而又尝自休于此邪?羲之之书晚乃善,则其所能,盖亦以精力自致者,非天成也。然后世未有能及者,岂其学不如彼邪?则学固岂可以少哉,况欲深造道德者邪?

    墨池之上,今为州学舍。教授王君盛恐其不章也,书‘晋王右军墨池’之六字于楹间以揭之。又告于巩曰:“愿有记”。推王君之心,岂爱人之善,虽一能不以废,而因以及乎其迹邪?其亦欲推其事以勉其学者邪?夫人之有一能而使后人尚之如此,况仁人庄士之遗风余思被于来世者何如哉!

    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,曾巩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