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无告”劾去。

    去之日,百姓遮府门愿留者,顷刻合数千人,手持牒以告摄郡事。

    摄郡事振手止之,辄直前不顾;

    则受其牒,不敢以闻。

    明日出府,相与拥车下,道中至不可顿足。

    则冒禁行城上,累累不绝。

    拜且泣下,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。

    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,且泣下。

    君为之抆泪,告以君命决不应留;

    辄柴其关如不闻。

    日且暮,度不可止,则夺剌史车置道旁,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,燃火风雪中围守之。

    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,盖千数百人而未止。

    又明日,回泊通波亭,乘间欲以舟去,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,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。

    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,委曲谕之,且却且行。

    久乃曰:“愿公徐行,天子且有诏矣。

    ”公首肯之。

    道稍开,公疾驰径去。

    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,责诮怒骂,不啻仇敌。

    呜呼!

    大官,所尊也;

    民,所信也。

    所尊之劾如彼,而所信之情如此,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,将从智者而问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