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道州城西百余步,有小溪。

    南流数十步,合营溪。

    水抵两岸,悉皆怪石,欹嵌盘曲,不可名状。

    清流触石,洄悬激注;

    佳木异竹,垂阴相荫。

    此溪若在山野之上,则宜逸民退士之所游处;

    在人间,则可为都邑之胜境,静者之林亭。

    而置州以来,无人赏爱;

    徘徊溪上,为之怅然。

    乃疏凿芜秽,俾为亭宇;

    植松与桂,兼之香草,以裨形胜。

    为溪在州右,遂命之曰右溪。

    刻铭石上,彰示来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