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羊为魏将。
食子殉军功。
骨肉且相薄。
他人安得忠。
吾闻中山相。
乃属放麍翁。
孤兽犹不忍。
况以奉君终。
【注释】:骨肉且( 一作尚 )相薄。孤兽犹( 一作且 )不忍。况( 一作矧 )以奉君终。 这是《感遇诗》的第四首。诗人拈出两则对比鲜明的历史故事,夹叙夹议,借古讽今,抒写自己对时事的深沉感慨。全诗质朴雄健,寄寓遥深。诗中写了两个历史人物:乐羊和秦西巴。乐羊是战国时魏国的将军,魏文侯命他率兵攻打中山国。乐羊的儿子在中山国,中山国君就把他杀死,煮成肉羹,派人送给乐羊。乐羊为了表示自己忠于魏国,就吃了一杯儿子的肉羹。魏文侯重赏了他的军功,但是怀疑他心地残忍,因而并不重用他。秦西巴是中山国君的侍卫。中山君孟孙到野外去打猎,得到一只小鹿,就交给秦西巴带回去。老母鹿一路跟着,悲鸣不止。秦西巴心中不忍,就把小鹿放走了。中山君以为秦西巴是个忠厚慈善的人,以后就任用他做太傅,教育王子。 一个为了贪立军功,居然忍心吃儿子的肉羹。骨肉之情薄到如此,这样的人,对别人岂能有忠心呢?一个怜悯孤兽,擅自将国君的猎物放生,却意外地提拔做王子的太傅。这样的人,对一只孤兽尚且有恻隐之心,何况对他的国君呢?他肯定是能忠君到底的。 现在要研究的是:陈子昂为什么要写这两个历史故事?他当时“遇”到了什么事,因而有“感”要发呢?原来武则天为了夺取政权,杀了许多唐朝的宗室,甚至杀了太子李宏、李贤、皇孙李重润。上行下效,满朝文武大臣为了效忠于武则天,干了许多自以为“大义灭亲”的残忍事。例如大臣崔宣礼犯了罪,武后想赦免他,而崔宣礼的外甥霍献可却坚决要求判处崔宣礼以死刑,头触殿阶流血,以表示他不私其亲。陈子昂对这种残忍奸伪的政治风气十分愤怒。但是他不便正面谴责,因而写了这首诗。这首诗从表面上看,似乎是一首咏史诗,实质上是一首针砭当时政治风气的讽谕诗。清代陈沆《诗比兴笺》说它“刺武后宠用酷吏淫刑以逞也”,是道出了作者旨意的。 (施蛰存)
自有天然真富贵,本来不为人妍。
谨将醉眼著繁边。
更擎高烛照,惊搅夜深眠。
花不能言还自笑,何须有许多般。
满空明月四垂天。
柳边红沁露,竹外翠微烟。
南山翠鬅鬙,四荔拱故宅。
采衣侍三寿,教爱如夙昔。
晓然一梦阑,无复万里隔。
了知恩爱缚,障我修行力。
亦尝勤遍参,渐欲空结习。
唐朝念绝攀援,自性非假借。
百千三昧门,惟此一事实。
持我问诸禅,少露真消息。
四大元无我,五蕴本来空。
休争人与我,逞英雄。
贵贱贤愚,到了梦魂中。
百年亲眷属,电里红光,早宜各自牢笼。
劝君勤修炼,常照主人公。
来时无一物,去时空。
人生有限,贪爱转无穷。
不如随分过,一点灵光,自然明月清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