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来相顾尚飘蓬,未就丹砂愧葛洪。
痛饮狂歌空度日,飞扬跋扈为谁雄。
秋天离别时两相顾盼,像飞蓬一样到处飘荡。没有去求仙,真愧对西晋那位炼丹的葛洪。每天痛快地饮酒狂歌白白消磨日子。像您这样意气豪迈的人,如此逞雄究竟是为了谁?
飘蓬,草本植物,叶如柳叶,开白色小花,秋枯根拔,随风飘荡。故常用来比喻人的行踪飘忽不定。时李白杜甫二人在仕途上都失意,相偕漫游,无所归宿,故以飘蓬为喻。
未就,没有成功。丹砂,即朱砂。道教认为炼砂成药,服之可以延年益寿。葛洪,东晋道士,自号抱朴子,入罗浮山炼丹。李白好神仙,曾自炼丹药,并在齐州从道士高如贵受“道箓”(一种入教仪式)。杜甫也渡黄河登王屋山访道士华盖君,因华盖君已死,惆怅而归。两人在学道方面都无所成就,所以说“愧葛洪”。
飞扬跋扈,不守常规,狂放不羁。此处作褒义词用。
杜甫作七绝《赠李白》的当年秋天,李白也写下了《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》诗。诗云:“飞蓬各自远,且尽手中杯。”从中流露出诗人依依惜别的深情。这与杜诗中的“秋来相顾尚飘蓬”句,可以参照。李白被赐金放还,与杜甫幸会于山东之时,由于有相同的坎坷遭遇,因而情志相投。
此诗表面看来,似乎杜甫在规劝李白:要像道家葛洪那样潜心于炼丹求仙,不要痛饮狂歌、虚度时日,何必飞扬跋扈、人前称雄。实际上,杜诗有言外之意:李白藐视权贵,拂袖而去,沦落飘泊,虽尽日痛饮狂歌,然终不为统治者赏识;虽心雄万夫,而难以称雄,虽有济世之才,然不能施展。杜甫在赞叹之余,感慨万千,扼腕之情,油然而生。遂将自己的愤懑之情,诉之笔端,乃至于运用反诘的语气,发出似在埋怨、实则不平的询问。他的感慨既是为李白而发,也是为自己而发的。
此诗突现了一个狂字,显示出一个傲字。傲骨嶙峋,狂荡不羁,这就是杜甫对于李白的写照。在这首《赠李白》中,正突现出狂与傲的风采、骨力、气度,显示出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精神,这正是此诗的诗眼和精髓。它不仅同杜甫歌咏李白的其他诗篇是一脉相承的,而且也形象地揭示了李白的性格和气质特征。
这首七绝,沉郁有致,抑扬顿挫,跌宕起伏。末句用反诘口吻,把全诗推向了最高潮。清初钱谦益在评注此诗时,独注“飞扬跋扈”句,其余一概略而不论,可谓独具慧眼,也表明它在全诗中的重要价值:“按太白性倜傥,好纵横术。少任侠,手刃数人,故公以飞扬跋扈目之。犹云平生飞动意也。旧注俱大谬。”(《钱注杜诗》卷九)是说从新的角度和侧面颂扬了李白的豪侠精神,并突出“飞扬跋扈”的飞动性。仇兆鳌注云:“飞扬,浮动之貌。跋扈,强梁之意。考《说文》:扈,尾也。跋扈,犹大鱼之跳跋其尾也。”(《杜诗详注》卷之一)此虽就字注字,就词注词,但在《赠李白》中,却是用来象征李白豪放不羁的精神。
此诗言简意赅,韵味无穷。为了强化全诗流转的节奏、气势,则以“痛饮”对“狂歌”,“飞扬”对“跋扈”;且“痛饮狂歌”与“飞扬跋扈”,“空度日”与“为谁雄”又两两相对。这就形成了一个飞动的氛围,进一步突现了李白的傲岸与狂放。
此诗作于天宝四载(745年)秋。天宝三载(744年)初夏,杜甫与刚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的李白在洛阳相识,遂相约同游梁宋(今河南省开封市、商丘市一带)。天宝四载(745年),二人又同游齐赵,他们一同驰马射猎,赋诗论文,亲如弟兄。这年秋天,杜甫与李白在鲁郡(今山东兖州)相别,杜甫写了这首赠诗。这是现存杜诗中最早的一首绝句。
君家文律冠西京,旋筑诗坛按酒兵。
袖手莫轻真将种,致师须得老门生。
明朝郑伯降谁受,昨夜条侯壁已惊。
従此醉翁天下乐,还应一举百觞倾。
(文忠公赠苏、梅诗云:我亦愿助勇,鼓旗噪其旁。
快哉天下乐,一酹宜百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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